校内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关于2007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成〔2007〕321号)精神,科技处已于2007年8月27日就今年的省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发出了通知(见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有关“通知公告”)。但到目前为止,我校拟申报项目数量不多。鉴于这样的情况,科技处再发一次通知,并特别说明以下几点情况:
1、虽然今年开始省科技进步奖实行“属地化”、“限额推荐”申报(我校限报5项),但经科技处与省科技厅成果处协商和争取,省科技厅成果处已初步同意我校可根据申报数量多的情况择优推荐、突破限额(至多申报10项)。
2、今年省科技进步奖申报条件有所改变,“成果鉴定”已不再是“报奖”的必要条件。
由于今年的推荐申报数量会直接影响到省科技厅明年分配给我校的申报限额,因此,请各单位积极发动科技人员并认真组织省科技进步奖的推荐申报,尤其是希望在“211工程”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中取得标志性成果较多的学院、重点实验室等单位积极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条件和要求请查看办公自动化系统中8月27日的有关“通知公告”,也可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咨询。
特此通知。
科 技 处
2007年9月4日